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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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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的样子,“将筱艾找出来。”

白貂鼠仔细嗅了嗅,卓煜怕它触碰到上面的毒药,将手抬了抬,白貂鼠便伸着脖子努力去够到,接着爬到卓煜的肩膀上,鼻子不停耸动,两只脚爪也烦躁不安地爬来爬去,好似正在害怕。

卓煜想起来,陈筱艾曾经跟他说过,貂鼠最怕奇怪的气味和猛禽。

陈筱艾有一次被它们惹生气了,就抱着它们去看园中卓煜养的两只鹰,吓得它们有段时日看到陈筱艾就跑。

它们这样烦躁不安,不会是因为龙眼宅里养了什么猛禽在?

卓煜转头问青女道:“宅里是不是养了鹰?”

“好像有的。”见卓煜问的不是关于见春大人的,青女便不排斥他的问题,她想了想道,“不止老鹰,好像还有蟒蛇呢。”

石信飞被唬了一挑,问道:“为什么还有蟒蛇??”

“因为祭天仪式需要啊。”青女对石信飞纯真地笑了笑,“我听见春大人说过,老鹰翱翔代表广阔无边的天空,蟒蛇嘛,是生活在地上的阴冷的生物,等见春大人服下长生不老药后,要将老鹰和蟒蛇同时放血在凹槽里,代表见春大人以后就拥有天地万物呢。”

听起来的确是那个花见春会做出来的事情。

而老鹰和蟒蛇,的确都是貂鼠惧怕的生物。

卓煜从怀里摸出荷包来,捏出两块软糖给白貂鼠,白貂鼠喜欢这个,但陈筱艾严令不许多给,它一见到软糖,便兴奋地发出咯咯声声音。

卓煜喂了一块,让它再闻针,再给一块,再闻针。

白貂鼠是能跟陈筱艾斗智斗勇的生物,它明白卓煜的意思,在他的肩头上左右摇摆后,咯咯一声跳向墙头。

“追!”卓煜提剑追上去。

“是!”

这边换了夜行服的傅叶歌将护卫无声地斩在剑下,赶忙又吭哧吭哧地搬起尸体进房间里藏起来,刚忙活完,还是一身丽服的左莲又拉来一具尸体,秉承着不能让女人做重活的原则,傅叶歌任劳任怨地弯身帮忙。

左莲捂着嘴笑道:“呵呵,叶歌少爷还是那么体贴,京城姑娘家们肯定都很喜欢你吧。”

“还好还好,不敢当不敢当。”傅叶歌摸着后脑勺直傻笑。

“唉,说实话,要是主子能有你一半体贴柔情我和虹夏也就不用担心了。”

傅叶歌撇撇嘴,道:“担心什么?煜哥现在对陈筱艾别提有多好了,要是他把对陈筱艾的好分一点给其他人,那我和京城的哥儿们就要有危机感了。”

“不会呀,本来你和主子受欢迎的类型就不同呀。”左莲笑道,“喜欢你的,自然还是继续喜欢你的。”

“如果是这样自然好。说到煜哥,就想起陈筱艾那个丫头,看起来还是一点都不开窍。”

傅叶歌想起陈筱艾总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接受煜哥的好,心想估计这丫头还没彻底明白过来。

他也明白,因为煜哥给陈筱艾的安全感实在太足了,导致她愿意去相信这个人的好,反而不会去想太多其他方面的,将心里的界限留在一个安全的范围内,也是她为了保证自己安全的行为。

左莲垂眼,轻轻道:“筱艾姑娘,受得苦很多,这也不能怪她。”

“我也明白,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好的发展吧。”

傅叶歌轻叹一口气,将脚下尸体的脚踢开,突然看到什么,蹲下身提起尸体的脚腕,指着鞋底的红色的泥土问道:“左莲姐,你看这是什么?咱们一路过来,好像没有看到过红色的泥土吧?”

“不,不是红色的泥土。”左莲用匕首挖下来细细一看,“是某个地方的泥土,沾上什么红色的东西了,这香味好像是胭脂。”

傅叶歌接过来一闻,肯定道:“的确是胭脂的气味!”

“这个男人,是从园子里出来的,我刚好正面撞上,才解决了他。”左莲细想道,“园子里也不是花见春妻妾们住的地方,他一护卫从那里走出来,脚上却沾着胭脂?会是谁的?”

傅叶歌摸着下巴猜测道:“就是是与情人相会,也不能在鞋底上沾上胭脂吧?除非是有人先把胭脂涂在地上,他没有看见,直接就踩了上去”

“那胭脂印带出来,一路留下记号这该不会是在提醒我们?”

“应该是那几个孕妇!”傅叶歌恍然大悟道,“陈筱艾那丫头身上绝对不可能带胭脂这种东西!不是花见春的妻妾们,就是那几个孕妇了!”

以花见春的性情来看,极有可能给那几名孕妇也添置了妆粉胭脂一类的东西。

虽然没有成功将她们救出去,但她们也燃起了求生的希望,想尽办法想要别人发现她们的踪迹!

“主子应该进来找筱艾了。咱们去救那几个孕妇,以解后顾之忧。”

“没错,走!”

卓煜和雷音卫的潜入并没有太大动静,白貂鼠在院中不停嗅来嗅去,随后就钻进草丛里消失了身影。众人一时没有追上,又刚好遇上起夜的女人,索性将女人们都扣押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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