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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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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那些开的正盛的花朵。

于是本来是来正儿八经写论文的,结果大半时间都用在赏花上了。

那一大片地都是徐家的,除了花园外,还有各种仿古建筑,亭台楼阁,看得人眼花缭乱。

除了徐上卿一家外,这里还住着不少徐家人,大家住的比较远一些,给沈青云的感觉,就是个特别大特别豪华的村子。

比住在居民楼里强啊,要是让沈青云选,她肯定选择这种院落。

如果身体差一些,不能走太久,市面上有的是代步工具可以选择,对于现代人类来说,任何地方之间的距离,只要有钱,都是可以忽略的。

而且这个钱的数量,并不是特别大,只用普通的钱,就可以享受最基础的待遇,相对于古代来说,那个速度也已经很快了。

只有追求极速,才会大把烧钱,比如空间仓。

比起悬浮车,空间仓简直就是把赚有钱人的钱这行字,刻在了明面上。

好在有钱人完全不在乎。

“这都中午了,去我那处院子吃饭吧,我住在沁香园,就在我妈院子旁边,中午的饭菜都是我爸过去烧的,他烧菜味道一绝。”

徐上卿借着这个话题,又说了一下,当年她爸是怎么凭借好手艺从一众人中脱颖而出,被她妈妈选中,至此改变人生,成为豪门一员的。

靠着好手艺和好相貌,她爸简直是少奋斗了几辈子。

沈青云听着有些佩服,相貌本来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更别说还有过硬的手艺了,技术如此强大,徐上卿的爸爸当初肯定也没少努力。

人的追求不同,这点无法置喙,不过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付出的努力和汗水是值得肯定的。沈青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在徐家吃了一顿饭,是真的好吃,她还见到了徐上卿的妈妈和爸爸,妈妈和徐上卿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有脸的轮廓稍微不太一样。

这点徐上卿随了她爸爸,好在她爸爸也是个清秀帅气挂的,组合起来,徐上卿甜美可人,是沈青云最喜欢的那种女生类型。

很有亲近感,精致的像是手动上了一层滤镜。

等吃完饭,徐上卿拉着沈青云进了她的小书房。

里面有个盒子,珍重的放着石采文的书信。

“这些都是仿版,真品据说是放到了皇家博物馆里,不过仿品也非常珍贵,我过年的时候,求了妈妈好久才拿到手的。”

“你看,石采文的印章,据说是明王刻了送给她的。”

据说的真实性很高,因为史书上都明确记载了这件事,明王确实是刻了印章给石采文,同时也刻了一个给杨可卿。

每次看到这段史书记载时,沈青云都有一种沈珉玥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的既视感。

没办法,属下太厉害,还不对付,就只能尽量端平水,否则会翻车!

沈青云想到这儿,有些忍俊不禁,徐上卿显然明白了沈青云的想法,同时也笑了。

“明王是唯一一个由玉阳大帝亲自册封为亲王的公主,她真的很特别,不管是对于玉阳大帝来说,还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她都是唯一。”

说到这儿,徐上卿脸上多了些许红晕,“其实我之前嗑过很多cp,感觉明王和谁都好搭啊!”

最过火的cp自然是双王cp,亲王和帝王,姐妹cp简直香的人想流口水,可惜不能放在台面上嗑,太不道德了,会被玉阳大帝的拥趸们给喷死的。

“明王殿下确实非常百搭,不过我其实觉得玉阳大帝和秦长史也很好嗑,曾经姑嫂啊。”

小姑子和嫂子,背德永远是那么的刺激。

徐上卿给沈青云竖起大拇指,她之前怎么不知道,论嗑cp,沈青云一点儿都不逊于她呢!

估计是因为在学校里课业实在是太繁重了,朋友之间根本没多少时间去联络感情。

“这些书信,是石采文与草原上的人的书信,你猜她是寄给谁的?”沈青云歪了歪头,草原上石采文的朋友,她第一反应就是那个人。

“元清影?”

“对!我真的没想到,她们竟然那个时候就认识了,明明看上去毫不沾边的两个人啊。”

徐上卿小心翼翼的将书信展开,同时点击盒子上的按钮,内容就直接投屏出来了。

这个设备和博物馆那个投屏设备几乎一样,只是比较小一些。

“说起来,石采文是真的很海,她的朋友遍布朝野内外,很多人都和她相识,相比之下,杨可卿的朋友就少很多。”

“很正常,前期杨可卿身为御史,不能与朝中官员走的太过亲近,不然弹劾官员的时候,都不好意思下嘴。”

这倒是真的,徐上卿点点头,赞同沈青云的观点,她直接记在了光脑上,想着之后写论文的时候,这也是一个角度。

“石采文和元清影的书信往来持续了三年之久,后来元清影从草原上回京后,才没有了。”

元清影从草原回京,直接入了户部为官,与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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