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零六章? 致命三招(一)

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说什么不会受伤,其实全都是安慰之词罢了,毕竟是打架嘛,打架哪有不受伤的啊,便是玄门界最顶尖儿的人(特指琅千秋的师傅琅泽上君)都不敢空口白牙的这么胡说g。但是当琅千秋看着聂冷川的眼睛的时候,她就是下意识的不想让聂冷川担心。虽然之后的行动难以预料,但是起码说上两句话总该是可以的吧?反正说大话又不要钱,嘻嘻~咳,要打架了,严肃一点。其实有这么一个道理,叫做“兵贵神速”,反正大家这种事情,总是拖得越久就越不好,能尽量早点儿解决就早点儿解决了,千万不能拖。既然林淡方才已经放下了话说是要让琅千秋三招,琅千秋自然是不能辜负了他的这么一番美意。她长刀出鞘,在空中划过雪亮的白弧,第一招就已经是杀招尽现了,人未到,杀气先到。厉害的人立刻凭借杀死杀人,在还没有看见刀的时候,就已经被铺天盖地邪恶的杀气给吓破胆子了。琅千秋的刀锋利,人也锋利,速度快的只剩下了虚影,林淡眼睛几乎要跟不上。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年前就忽然扬起了一丝浅淡的风,微微吹起了他的头发,下一瞬间,琅千秋的刀风已经要逼近他的鼻尖了。林淡心下大惊,脊背上一瞬间便渗出了一身的冷汗,他连忙举起扇子去挡,扇子上蕴满了灵力,和琅千秋的长刀相撞,竟然发出了铿锵鸣金的声音。琅千秋使的是啥招,自然是毫不留情了,她一击不成,立刻收势,另寻机会。长刀和折扇相撞的一瞬间,几乎有火花四溅,这其实是灵力相撞时产生的摩擦。林淡被这一击震的不断后退,两三步之后,才堪堪稳住了身形,他长长吐出了一口气,灵力疯狂在体内流转,调整自己的内息。很快,不过是片刻功夫,他便立刻瞪向琅千秋,然后一瞬间便换上了一张笑脸,望向琅千秋,叹道:“几年未见,千秋师妹的修为依旧是让人震惊。”琅千秋谦虚点头,道:“还有两招。”一般来说,林淡既然方才已经宣扬了要让琅千秋三招,那么在这三招之内,琅千秋打他,他也不能还手。这种做法在生死场上自然少有,因为真正动手的时候,一招一式都可以夺人性命。若非是十分大度、或者是对自己的实力绝对自信的人是绝对不会傻乎乎的挨打不还手的。但是当然,在对上琅千秋的时候,林淡绝不可能对自己绝对自信,他当然也不是所谓的大度,其实这些都不过只是做给白咏月看的罢了……白咏月一心想要护住琅千秋,保不住在之后胜负分出来的时候会刻意的偏袒琅千秋。他现在就做到极致,给琅千秋和白咏月卖一个人情又何妨,等到之后,这自然会让白咏月无话可说。而且到最后就算这件事情传了出去,人们也会记得他让了琅千秋三招,至于在这之后,琅千秋若是还输了的话,那也只能算是她技不如人了。林淡心中花花肠子太多,打的就是这个主意,但是琅千秋现在却已经发了很,决定在这“免费”的三招之内解决了林淡。现在还有两招,琅千秋长刀斜斜的握身侧,手上好像并没有使劲,是一个自然的弧度。但是片刻功夫之后,她那柄白玉似的晶莹润泽的长刀就忽然开始发烫,一点一点的晕染上火一样的色泽,一开始是极其浅淡的红色,然后慢慢的变成粉色,紧接着颜色又逐渐的加深,最后变成了像是鲜血染就的赤红色。刀身上的温度炽热的可怕,隔了老远都能感觉的到,琅千秋轻轻一挥手,连带着刀身上也卷起了一层热浪,翻腾着滚了出去。若是凝神用肉眼仔细去看她刀身上的变化,会觉得这个颜色递进的十分缓慢,但是实际上,琅千秋对于火的玩法早已经烂熟于心,不过片刻功夫,那柄刀就已经由白转红,看上去杀伤力巨大。琅千秋冷声道:“林师兄,第二招,你还接得住吗?”她话音刚落,整个人就席卷了一层热浪,带着让人窒息的杀气冲向了林淡。她所过之处,仿佛烈火燎原,寸草不生,地上的小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枯黄干燥,最后难以承受,似乎是有“噌”的一声轻响,那些小草瞬间碳化,一阵几不可闻的威风带过,便全都变成了纷纷扬扬的尘土,融进了大地之中。林淡心中大惊,看见琅千秋的灵力竟然到了可以改变天色的地步,他面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慌乱,现在的琅千秋让人下意识的觉得惶恐……凡是玄门修士,都有一种下意识的规避危险的能力,既然已经知道自己敌不过,那还不赶紧跑,留在这里等死吗?林淡心里头这个念头不断的浮起来,求生的本能让他不断地想要逃走,但是同时,心里头却还有一个声音在一直开口,让他再坚持一下,再等一下那个人就要来了,等他来了之后,琅千秋定会成为他的手下败将。这些念头在他脑子里过得飞快,只不过片刻功夫,他就已经在脑子里均衡了利弊所在,飞快的做出了选择,只不过瞬间的功夫,他的眼神就由方才的慌乱重新变得分外坚定了。他自知难以抵抗琅千秋的这一击,只能是借助于外力,可是这个外力也得有一些说法,并不是什么人、或者是什么东西的力量能借的了的,若是借用人的力量,那就属于是犯规了,一对一的比试,自然只能动用自己的力量。而借用“物”的力量,这个地方可以选择的又很少,寻常的东西抵挡不住琅千秋,到头来他还是会受伤,可若是借助什么庞然大物的话,他的力量又不一定能将那东西操控的了,因此一时之间也很是纠结。只不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